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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党的十八大提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权公用,阳光操作,可以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贯穿于政府运行的全过程。政务公开就是政府给予群众的真实,让群众从真实的政务公开中看到希望,树立信心,匡正心态,凝聚力量。同时,用群众固有的雪亮的眼睛,查找纰漏与瑕疵,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最有诚意的监督。让政务公开为常态,群众看到的是诚信的政府,会给予群众更多安全感和幸福感,让群众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感受到政府诚信的力量。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就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一条联系纽带,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群众的推动下,政府将沿着法治的轨道开展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坚持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把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明确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厘清哪些权力应该保留,哪些权力应该取消或下放,从而确定政府部门的权责内容、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全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静态确权、动态公开和常态建设相结合,实行权力清单公开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继续加大清权确权力度,依法梳理审核行政流程,清晰界定权力行使的边界和效力。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式裁量权的清理,分档限制自由裁量空间,严格约束经办人员的裁量自由。进一步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实行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决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环节,四中全会明确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法定程序。
全市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降低决策的风险性。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充分听取群众特别是利害人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要充分听取专家和专业机构意见;重大决策事项在提请政府讨论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决策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实施后跟踪制度,政府要跟踪重大决策进展情况,关注群众及利益相关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系统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政策予以调整或停止执行, 保障行政决策偏差得到及时纠正;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审查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决策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再以“交学费”简单了事,而是要“倒查算旧账”,依法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法律责任。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政府信息是否公开透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程度,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要突出直接贴近民生、事关群众利益、容易产生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重点领域,尤其要做好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尽其责,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信、政府“网络回应人”、市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在线访谈栏目等公开渠道,结合LED显示屏、公开栏、触摸屏等公开形式,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畅通监督诉求渠道,整合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务公开向农村、社区、企业、基层延伸。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把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之中。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的统一运行模式。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要建立高效的内部协调机制,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各级服务中心要坚持阳光操作,凡进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
在网络时代推进政务公开,就必须善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大数据,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全市要加快建设市县统一的以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推动行政审批全程留痕,可视、可控、可查、可究。利用审批平台,实现信息发布、考核督导、决策参考等综合服务功能共享。让政府把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场所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让广大的工作人员和公众减少排队、周转的麻烦,让人们能够足不出户地享受到政府优质的服务,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政务的效率。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政务公开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施政制度,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相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处理协调、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负责的系统工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监督保障机制是保证政务公开系统、规范、科学运行和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工作导向,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规范、高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而不懈努力。